商朝姓氏的制度与改革的变化

作者:仙指阁时间:2021-04-23 07: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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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朝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的第二个朝代,在商朝时期的女性地位较为低下,而这也是造成了女子只作姓,或者夫家的氏,并没有自己的名字。

  那么,本期中国姓氏了解商朝姓氏的制度与改革的变化。

商朝姓氏的制度与改革的变化

  与以前的时代相比,殷商时代文化有了很大的发展,大量的青铜铭器和甲骨文的出土,为殷商时代的历史描述提供了基础。同样,有关殷商时代华夏民族姓氏状况的轮廓也渐渐明晰起来,尽管这一轮廓还是粗线条的。商代的统治者为子姓氏族。相传商人的始祖简狄是在野外吞食玄鸟之卵而生下了氏族的第一代男性首领契,故以子为姓,同时整个部族以凤鸟为图腾。


  殷商的甲骨卜辞中,常有“王族”“多子族”等名称。据专家考证,“多子族”应是商王族的同姓分支,即小宗。商人往往在钟鼎铜器上多铸族徽铭文,这就是当时的姓氏标志。这种族徽铭文形象醒目,有较浓郁的象征意味,有些专家认为可视为后世图章的滥觞,目前我国考古出土中已发现的殷商族铭,有六百多个。


  商人是长期生息在我国黄河流域东部地区的氏族联盟,建立商朝统治后,政治经济重心从西北向黄河中下游东移,伴随着活动领域的扩大,新的姓族不断进入视野,生活在淮河下游和海边的“淮夷”、“东夷”也逐渐融入华夏民族大家庭。《左传·定公四年》记载了商代姓氏中的“殷氏六族”,即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又有“殷氏七族”即陶氏、施氏、蘩氏、錡氏、樊氏、饥氏、终葵(锥)氏。这些氏族中有不少是在今天的皖北和苏鲁一带形成的。


  到了商代中期,伴随着几次迁都,商王朝所控制的疆土规模及所影响到的地域不断扩大,商朝中后期聚集在它旗帜下的姓氏部落已逾百数,后人形容当时的状况有所谓“八百诸侯”之称,如殷氏、来氏、萧氏、宋氏、时氏、黎氏、空相氏、耿氏、北殷氏、微氏、箕氏、阮氏等,都是在夏以后出现的。在《尚书·盘庚》中,商朝统治者将这些有姓氏的贵族诸侯总称为“百姓”。


  在今天的历史界中,殷商时代的“百姓”这一概念,是有歧义的。多数专家认为:当时的“百姓”,并非如我们今天所指的“庶民大众”,而是指商王宗室之外的贵族阶层,即各地姓族的族长,他们是商朝统治集团的基石,所谓“百姓千官”,百姓的位置居于千官之前,拥有姓氏本身就是高贵的标志。直至周末战同时期,诸侯兼并,封国灭绝,大量有姓氏的贵族流落成平民,越来越多的平民因军功及其他原因获得了姓氏,最后姓与氏合二为一,天下庶民大众无不有姓,这时候,原来专指各地部落首长的“百姓”才逐渐成为庶民大众的统称,并沿用至今。


  随着社会的发展,商代的氏族统治开始发展为国家的雏形,渐渐改变了原来单一家族统治的模式,开始接纳异族人才进入统治集团。在古代典籍中我们注意到,夏代以前的统治者往往称氏,商以后则称人,这很可能表明:夏代以前的统治者属于同一家族,而商以后的统治层中结合进了异家族的人,已不能完全用氏来指代了。如商朝一代名相伊尹,就不是商的宗室。而在朝廷之外的各个不同地域,也委派当地着名的姓氏大族进行管理,如周文王姬昌就被商朝封为西伯,负责西北方的部落联盟,这样初步形成了以姓氏为中心的分级统治模式。


  正是在这样的社会环境和历史条件下,我国特有的姓氏礼仪习俗在商代后期遂渐初现端倪。在商代的金文及甲骨文中,开始看到较多的人名。能够在铜鼎甲骨文上留名的人,大多是位高权重的统治集团成员,或与祭祀有关的人员。铭文中的商代帝王权贵,往往以天干取名。


  所谓天干,是远古人们命名日子的符号。华夏民族崇拜太阳神,当时相传天上有十个太阳,分别被命名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每天一日轮值,十天就为一旬。夏、商时代的帝王出生于某一日,就以这一日的符号作为名字,为了避免重复,就在前面再加上“大(太)”、“中(仲)”、“小”或其他字符。如夏代帝王中有孔甲、胤甲、履癸等(注:夏代帝王中有太康、仲康、少康,据陈梦家先生在《殷墟卜辞综述》考证,即为大庚、中庚、少庚。),而殷商的三十一代帝王名,全部都与天干有关,如大乙、大丁、外丙、中壬、盘庚、小辛、武丁、帝乙、帝辛等。


  除了帝王之外,近年来的考古资料表明,殷商时代王室之外的其他权贵中,也多用天干取名的,如保定南乡出土的商代勾刀上,就有“大祖曰己,祖曰丁,祖曰乙,祖曰庚,祖曰丁……”等铭文,勾刀主人的几代祖先,都是以天干为名的。这种取名,相当于我们今天的数字排行。


  由此看来当时社会上对取名还处于一种质朴自然的阶段,人们仅仅将名作为一种辨识记号,没有去刻意取名。商代贵族男子名多为单名,或加前后缀。有单用氏的,也有单用私名的,氏与私名连用的较少,又表明当时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并未把姓氏与名连在一起称呼,形成一个完整的“名字”。


  商代男子在社会上一般不称姓,女子则往往在姓后面缀以氏作为称呼,未见有名。她们在出嫁时冠以父姓,以表明她是从属于某族、具有该族血缘的女子;婚后则改冠夫姓,又表明已是从属于丈夫所在姓族的女人了。殷商时代妇女的地位极其低下,她们的个体不被重视,其名称只是反映其所属的族,当姓用于女子时,往往就将姓族名女化,或加女旁,以作为“某姓族女子”的略缩,久而久之,就造成了古姓多从女旁的独特现象(注:参见雁侠《中国早期姓氏制度研究》)。


  当时妇女不参与任何公众行为和社交活动,她们的姓名很难被记载下来,因此在早期甲骨文中,凡是以姓族名加女旁或女化的字,几乎都是在祭祀仪式中被用作人祭的女子,如甲骨文《录》303中“帚于小乙三姜”,其内容就是询问要不要用三个羌族女子来祭小乙。商代中期以后,王室贵族女子的地位有所提高,在当时的铭文龟辞中,偶尔出现殷商王室的后妃或贵族女子之名,多见于求医问卜中,如商王的妃子“好”,就留下了多处记载,但仔细分析,“好”也未必就是她的名字,可能仅只是表明是王室“子姓”的女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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